校长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3-25浏览次数:357

各院系、各单位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经研究决定,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学生4月7日(星期日)上4月5日(星期五)的课。后勤部门和产业单位的放假时间可自行安排。

各院系、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并切实做好节日(4月4日)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。各院系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。对于放假期间离校外出的学生,院系应掌握其去向。请各院系、各单位将节日值班名单于4月3日前报送校长办公室。

特此通知,请遵照执行。

            二○一三年三月二十日